为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,加强补贴机具监管,确保补贴资金安全有效使用。1月9日~10日,舟山市农业农村局农机部门会同新城管委会、普朱管委会实地核实2018年度市本级申报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机具的购机者信息、机具名称、生产企业、规格型号、出厂编号、购机金额、补贴额度等信息逐一与补贴系统录入信息一致性,记录在案,做到见人、见机、见票“三一致”,坚决防止套补、骗补等违规行为发生。
2018年度,舟山市本级共有16台(套)农机具申报享受农机补贴,现场核实中发现3台微耕机机具信息不符合补贴要求,取消年度补贴资格;经审核公示,符合条件的13台(套)农机机具购机款总额为6.95万元,享受*财政补贴资金1.825万元,市级现代农机配套补助资金1.39万元。近日,舟山市财政、新城、普朱管委会等部门陆续会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给补贴对象。